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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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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9-24 阅读量:313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贸合作、扩大市场消费以及提升城市功能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会展经济的决策部署,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苏州全球产业链重要连接点作用,围绕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数字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专业特色展为主、各类展会并进的工作思路,推动产业规模不断提升、品牌展会加速集聚、会展主体持续壮大,努力建成全国重要会展中心城市。


  到2025年,全年展览总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经贸类项目总数量达到350个。新增具备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览项目3个以上、品牌会议论坛项目5个以上,新增具备较大区域影响力的专业类展览项目10个以上。力争形成3~4家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竞争力的全国性会展集团,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会展配套服务企业。会展业发展生态有效提升、综合带动效应不断凸显、绿色会展建设初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系统谋划,优化会展发展布局。


  1.构建“双核多点”会展发展格局。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苏州高铁新城商务区为核心,以环太湖区域、昆山市、常熟市、虎丘区等相关场馆为节点,构建全市“双核多点”会展发展格局。“双核心”建设主要推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场馆走品牌化发展路线,重点承接中型及以上展会,不断提升展会质效;加快推进苏州新国际展览中心建设,填补大型、超大型展会承载能力空缺,吸引国内外重点品牌展会落户苏州。“节点”建设主要推动太湖国际会议中心探索会议、展览、旅游、赛事融合发展;推动苏州盛泽国际会展中心、昆山国际会展中心、花桥国际博览中心、常熟国际展览中心等围绕各地产业特色优势举办专业产业展、商品消费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贸促会、相关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2.强化市域会展发展的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全市会展场馆资源,支持重点展馆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推广,形成有机联动、错位发展。统筹优化全市各级会展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市(区)制定针对性强的会展支持政策。统筹全域招商资源,加快构建政府部门、协会、学会、场馆与会展服务单位联合的会展招商机制,鼓励各地将招展招会纳入招商一体推进。统筹资源开展会展宣传推介,定期举办各类发布会、推介会及行业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贸促会、相关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3.深度融入长三角会展联动体系。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持续加深与长三角城市展会的对接合作,将服务上海虹桥“大会展”作为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重点任务。通过区位成本比较优势、政策支持、差异化定位等积极争办承办与长三角大型展览联动衔接的中型展会。引进一批尚处初期阶段、尚未进入长三角主流场馆、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型展会,将苏州打造成为长三角会展孵化重要基地。主动承接上海溢出的展会资源,支持上海重点会展企业来苏州举办展会,打造上海现有知名品牌展会协办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二)完善会展配套,塑造苏式会展新体验。


  4.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建设。接轨苏州“数字城市”建设,突出数字化特色,打造集数字展示、多媒体互动等为一体的智慧型场馆,提升展会技术水平、服务功能和风险防范能力。鼓励苏州国际博览中心、昆山国际会展中心、常熟国际展览中心等主要场馆开展数字化、智慧化改造,提高场馆的综合运营能力。持续推进重要场馆周边交通、住宿、餐饮、商务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场馆的综合服务能力。高标准规划新建会展场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相关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5.构建会展业“智能服务”体系。运用数字化方式,推动会展经济、科技经济、商贸经济高效互动,创新搭建“苏州市会展业一站式服务管理平台”,协同市相关部门有效共享会展服务资源,为展会活动主承办方及参展商提供会场服务、宣传推广、策划执行、嘉宾邀约、审批管理、政策咨询、会展排期、会展旅游等全流程便捷服务。鼓励展会主承办方提高智能化策展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展会有机融合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度的双线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苏州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苏州供电公司、电信苏州分公司、移动苏州分公司、联通苏州分公司)


  6.推动会商文体旅联动发展。以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契机,打造围绕会展客群的“一站式消费”服务场景。深度挖掘苏州大市范围内园林古镇、山水风光、苏工苏作、休闲度假、生态农业等文化旅游资源,规划会展场馆与文旅资源、综合商圈、演出赛事相结合的特色出行线路,与旅游电商平台合作打造“五天会展+两天旅游”“白天会展+晚上休闲”等形式多样的定制化会展消费文旅产品,发布“会、展、食、宿、娱、游、购”全链条服务和消费指南,形成“苏式文旅会展”独特优势。发挥“会展+商贸”交易功能,支持利用会展平台举办各领域的首展、首发、首秀活动,拓展会展服务边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三)坚持市场化导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7.提升会展业市场化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原则,探索政府主办展会科学退出和向市场化运作转变机制,保障会展市场竞争公平有序。遵循会展业市场属性,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发展体制、模式与管理办法,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市场化会展项目及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营造健康高效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8.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大力招引会展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业通过新设、并购、联合等形式在苏州设立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或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会展集团。鼓励本土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多元化发展,持续完善品牌、营销、服务等渠道体系,助推企业不断上规模、提档次,增强综合竞争力。引导中小型企业与展览场馆、行业协会建立协作发展机制,提升规范化经营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发改委)


  (四)突出产业优势,实现展产联动发展。


  9.推动会展与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发展,深化探索“会展+产业”模式,推动会展业深度融入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实现“办好一场展会、激活一条产业链”,形成产业招商、产业信息交流、产业市场拓展的会展大平台,推动会展链条向产业链条延伸。政府各相关部门围绕职责分工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建立重点招引和培育的展会目录和规划指引,在每个产业领域主动引进或培育1~2个专业类展览、论坛、会议项目,持续做强全球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中国国际纳米技术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储能展览会、易派客工业品展览会等专业品牌展会,实现重点集群或细分领域与品牌展会“一对一”配对,形成一批专业性强、影响力大、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专业会展项目,打造会展与产业创新集群良性互动的发展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10.促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拓宽“会展+服务”产业链,大力发展金融、设计、广告、策划、搭建等配套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交通、旅游、餐饮、住宿等关联产业,放大会展对城市整体产业经济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


  (五)聚焦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会展影响力。


  11.大力引进知名品牌展会。以专业认可、权威认证、前瞻引领为目标,加大会展项目品牌化发展力度,科学制定展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选苏州品牌会展,从宣传策划、政策措施、管理服务等层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力度,积极争取服贸会、消博会、博鳌论坛等同级别展会论坛落户苏州,扩大城市知名度、打造城市新标识。加强与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以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开展交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会展集团互动合作,积极引入高层级会议论坛落地苏州,争取引入集成电路、装备制造以及光子、元宇宙、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纺织服装等一批在行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知名品牌展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12.支持品牌展会做精做强。持续办好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先进技术成果交易大会、智能交通世界大会、中国国际药物信息大会等一批高层级会议论坛。积极引导苏州家具展、SME苏州国际机床展、GTShow改装车展等一批行业知名度较高、成长性较强的本市品牌展会提升运营能力,扩大品牌影响力。积极支持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江苏书展、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等文教艺体类展会创新发展。推动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的品牌展览、会议论坛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高层次展会活动永久落地苏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13.提高苏州会展品牌知名度。办好企业家太湖论坛活动,推动形成“太湖论坛”会议论坛品牌,对在苏州举办的部分重要会议论坛开展统一冠名,对在境外举办的重点会议论坛设立“太湖论坛”专场,扩大“太湖论坛”的品牌影响力。强化品牌展览和高端会议组合式推动,鼓励有条件的会议举办配套展览,鼓励高层级展览同期举办学术研讨、行业交流会议等,扩大会议展览的影响力和实效性。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会展专业媒体等渠道,将苏州会展场馆、会展企业、政策支持等内容纳入城市营商环境及服务环境一体宣传,加大苏州会展品牌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频次与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六)深化国际交流,提升会展业国际合作水平。


  14.加大行业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我市会展业市场主体与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独立组展商协会(SISO)及法兰克福国际展览公司、励展博览集团等国际知名会展组织、机构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合作办展或举办分展的模式引进知名会展项目。鼓励开展国际认证,提升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苏州对外交流广泛、友好城市较多的资源优势,拓展驻外办事处招商招展功能,吸引更多优质资源落地。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重要展品进出境和境外人员来苏参展参会提供更大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外办、苏州海关)


  15.支持会展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紧扣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好苏州自贸片区以及中新、中德、中日、海峡两岸等高能级开放平台,培育境外会展项目,帮助企业更好拓展海外市场。支持苏州会展企业赴境外重点出口市场以独立办展、联合办展和展中展等形式举办专业展览,打造苏州制造产品、品牌产品、特色产品的境外会展品牌项目。鼓励会展企业建立海外联络机构和营销网络,提高境外参展办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苏州海关)


  (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会展绿色低碳可循环。


  16.推动“绿色会展”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指导制定行业相关绿色服务标准、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的相关要求。支持我市会展场馆在建设、改造中推广绿色发展理念、引进绿色建设标准,推动场馆建设与服务的绿色发展。对接国际标准,推动“绿色会展”认证,开展“绿色会展”试点,鼓励会展服务商设计绿色展位,应用绿色技术,打造苏州会展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组成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健全会展综合保障联动机制,推进重大展览、会议论坛项目,协调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落实发展任务,统筹会展业发展的组织、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展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行业统计、重点企业联系等工作。


  (二)优化政策支持。整合市各有关部门关于会议、展览、营商环境等政策条款,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举措,拓宽支持会展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有条件的县级市(区)要建立精准高效的政策促进体系,推动品牌展会与各地主导产业联动发展。


  (三)加强人才支撑。引进国内外高端会展人才,加快集聚优质会展人才资源,建设我市会展人才队伍。学习先进地区会展场馆、大型展会成功运营的模式及经验,拓宽会展从业人员发展视野,持续提升组展策展及场馆运营水平。引导建立“政行校企”合作机制,依托苏州各科研院校加强会展专业建设,鼓励会展协会、科研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专题培训和实践合作。引进会展职业经理人培训项目,充实应用型和复合型会展人才队伍。


  (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大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有能力的专业机构围绕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各类专业服务。加强会展业市场监管,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力度,完善法律咨询、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服务。持续加强企业出国参展组展知识产权服务,提升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五)完善统计体系。加强展会备案管理和统计监测,完善统计监测数据上报和分析工作,定期汇总监测数据分析情况。健全会展数据库,对全市展会项目成果进行量化统计,为加强会展业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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